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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宣部、国家广电总局、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》和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》,经严格审核,我单位以下人员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,现于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3年3月8日至3月18日。
公示期间,对申报人员有何意见,请于2023年3月18日前向威宁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反映,并欢迎对申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拟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:黄怡。
举报电话:0857-6222668
通信地址:贵州省威宁自治县养生基地一号楼(邮编:553100)
威宁县融媒体中心
2023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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